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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与应交税费的区别

来源:安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2/18 18:10:49

  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税费的区别

  答:1、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借方增加,贷方减少;应交税费是负债类账户,贷方增加,借方减少.

  2、核算的税目不同: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税金及附加:主要核算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3、结转不同.税金及附加直接结转本年利润;应交税费缴纳时直接核销.

  4、税金及附加为利润表科目;应交税费是资产负债表科目.

  以前印花税是进管理费用的,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此次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相关知识:

  税金及附加的科目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等有关规定,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将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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