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6136-679

位置:吉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 学校动态 > 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取暖费继续免增值税

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取暖费继续免增值税

来源:吉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6/20 10:53:23

  取暖费是现在居民的一个大的开支,那么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取暖费继续免增值税吗,关于这个问题供热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相关的规定,这个采暖费对居民是继续免征的,但是对于企业却不是免征的,以下是有吉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取暖费继续免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号)规定,自2009年~2010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应当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分别核算。对于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财税〔2009〕11号文件明确了免税收入比例的计算办法,即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向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向企业供暖则不属于免税范围。但若向企业供热,不可以免征的。对象不同,税收待遇不同!

  暖气费收入的税务应如何处理

  一、直接以现金发放暖气费给职工个人的税务处理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等。同时《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令第519号)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单位以现金发放的形式给以职工个人作为福利的,应并入职工个人发放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供热企业提供暖气给职工使用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处理

  供热企业提供暖气给职工使用的增值税处理包括用于职工福利的自产暖气和外购暖气在增值税的处理上两方面。

  (1)企业自产暖气向本企业职工供暖是免增值税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是视同销售。同时,根据财税〔2009〕11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基于此规定,供热企业自产暖气向本企业职工供暖,应视同销售,而且应视同向职工收取了采暖费,予以免征增值税。当然,生产这部分暖气相应的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作转出处理。

  (2)企业外购暖气向本企业职工供暖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免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在相关的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购进的暖气是用于向职工供暖,符合该条件,供热企业(销售方)就可以免征增值税,购买方将这部分暖气用于职工福利,由于只能取得普通发票,其购进暖气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取暖费继续免增值税,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吉安会计培训机构,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1789/news/26169/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吉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小编为您整理 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取暖费继续免增值税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613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