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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工程的设计单位注销了怎么办

来源: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1/18 15:04:47

每一个企业都可能会涉及到未完工程项目,有的时候未完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在工程没有完工的情况下,出现了注销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出现之后,需要及时的进行处理,需要及时的编制分录,那么未完工程的设计单位注销了怎么办呢?

问:未完工程的设计单位注销了怎么办

答:《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对于建设过程中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出现过期失效问题如何处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实践情况来看,建设工程一般都不会因此而停止.因为资质证书虽然是承包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但证明文件过期失效,并不意味着承包单位丧失资格条件.但是,承包单位应当及时申请新的有效资质证书,并向通知相关单位.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相关知识问答:
一:公司注销前怎么进行帐务处理?

答:企业注销清算时,要设置:"清u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

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清算损益"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无法偿还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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