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400-0859-208

位置:重庆万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 > 学校动态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重庆万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时间:2021/6/22 18:06:34

      今日小编为大家分享《法规》重点知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查看更多备考内容请关注帮考网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药品安全的责任人
    药品伤食许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药品质量全面负责。
    2、建立药品质量增加体系并定期审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增加体系,配备专门人员独立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3、依法自行生产或委托生产药品
    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
    4、建立药品上市放行规程并严格执行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上市放行规程,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药品进行审核,经质量受权人签字后方可放行。
    5、依法自行销售或委托销售药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6、依法委托储存、运输药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应当肘受托方的质量增加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7、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
    8、建立年度报告制度
    将药品生产销售、上市后研究、风险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对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实行管理。
    10、依法转让药品上市许可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

    以上为重庆万州优路教育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


领取试听课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尊重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链接:http://www.peixun360.com/1393/news/373005/违者必究! 以上就是重庆万州优路教育培训机构 小编为您整理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全部内容。

温馨提示:提交留言后老师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热线电话:400-0859-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