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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无人机监管制度如何规定

来源:吉林龙航无人机培训学校时间:2022/6/7 11:51:43

  吉林无人机监管制度如何规定?无人机领域在前些时间有件大事发生,《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监管的大靴子终于抛出来。下面就跟随吉林龙航无人机培训机构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无人机监管一直以来都与整个无人机产业的发展紧密相连。民用无人机作为一种相对新兴且用途广泛的民用航空器,作为可以影响到空域安全的空中运行设备,其管理问题是我国民航部门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在无人机产业迅速崛起、无人机用户群体不断壮大、旺盛的市场需求催生大批运营企业大背景下,我国对无人机产业的监管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无人机管理的探索之路日渐明晰。
  
  据公开报道,截至2017年10月27日,(除港澳台)至少有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开发布了14份省级无人机相关政策,其余19省中至少有11省份的部分地级市公开发布了无人机相关政策。
  
  6月起,民航局运输司印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生效执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也于6月1日上线,上线当日共有328家单位在线提交了许可申请,25家企业获得经营许可证。随着明确而严格的管理法规陆续出台,无人机“黑飞”“乱飞”等现象将逐渐杜绝,而其中消费级市场或将面临洗牌。
  
  此次《条例》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将建立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规定如能顺利施行,有望解决“黑飞”现象频发问题。
  
  无人机的安全管控涉及到生产许可、质量检验、无线电监管、空域申请、飞行安全管理等诸多方面,要明确职责分工,由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多方配合、多方联动,才能有效地实现无人机的安全管控。因此,生产许可由无人机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质量检验由当地质监局管理,无线电监管由当地无线电管理局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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