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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章节知识点

来源:赤峰优路教育时间:2019/10/29 13:57:36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结束,意味着2020年新一轮备考工作的开始,提前进入有序地备考状态能够让人尽早梳理掌握考试知识点,为了帮助大家夯实基础,赤峰优路教育特整理了2020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章节知识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供广大考生参考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2-0202由“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录八和附录8组成。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专用条件、通用条件、附录(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3、监理人履行职责。包括:处置委托人、施工承包人及有关各方意见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处理合同变更,调换承包人人员等。此外,还包括提交报告、文件资料管理、使用和保管委托人财产。

  4、委托人义务。包括:告知、提供资料、提供工作条件、授权委托人代表、提出意见或要求、答复、支付酬金。

  5、监理人的违约责任。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监理人的违约情况包括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故意行为和未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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