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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咨询费收入开具什么发票?
答:咨询费指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如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而支付咨询费,向税务师咨询相关税务问题而支付咨询费等。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
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因此,营改增后咨询费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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