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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来源:玉林恒企会计培训中心时间:2021/3/25 16:38:20

一: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果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经批准,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和补缴税款。

相关知识问答:
二:财务分析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答:1、只关心净利润增长率;2、重视利润表,忽视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3、过分关注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忽视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4、重视财务报表,忽视报表附注5、重视财务信息,忽视非财务信息;6、照猫画虎,不能把握分析的重点;7、重视年报,忽视其他公告;8、重视报表数据分析,忽视业务实质的判断。以上的误区小伙伴可能都会遇到过,总之,财报分析不是为了分析而分析。

三: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哪些?

答: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住房租金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答: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扣除标准:(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二)除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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