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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来源:玉林恒企会计培训中心时间:2021/3/12 15:57:46

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

问:领用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问:发票存根联、记账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吗?如未加盖,税务机关可以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罚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发票存根联、记账联不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问: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是否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三、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地税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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