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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城镇土地开发商品房项目的,企业要履行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义务.很多朋友都没有接触过这类型的账务处理,因此今天就跟着昭通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来学习在建期间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吧,感兴趣的朋友不妨阅读阅读下文,相信一定会有所收获的.
在建期间土地使用税的滞纳金应该放哪个科目
答: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小编认为,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滞纳金属于违规行为,不存在计提
如果是补交补交上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则这样做: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2)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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