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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什么不视同销售
【答】外购的货物已经用于“消费”,该货物已经进行过流通,且已是流转环节的末端,故不再视同销售,而要将其购进时产生的进项税额转出,不能进行抵扣,因为是用于与生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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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和不视同销售的区别有吗?
视同销售,一般是指不开票销售或分发商品给内部职工等销售行为,
借: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视同销售,如:附有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中,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销售;采用销售并再购回交易方式销售(非新旧交换交易),不确认销售。
列如,企业在附有购回协议的销售方式下:
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按库存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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