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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工伤保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长沙华达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0/12/16 15:43:12

不管是实习生还是正式员工,公司事业单位都会为你买保险。那么员工的工伤保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还不太清楚的小伙伴,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条“职工薪酬的范围”指出,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同时规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为实习生办理的保险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转入相关成本或当期损益。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按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实习生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否则属于商业保险费不能税前扣除。

  特殊工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工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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