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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容县恒企会计培训班时间:2020/11/15 11:18:35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那么营增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下面就由容县恒企的小编和大家一起看看什么是营增改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吧!恒企教育依托强大的资源赋能,正在迅为一家行业的在线教育机构。恒企教育坚守着教育的初心,作为专业有温度的教育机构,承担起成为中国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者,职业教育标准的参与者和国际职业教育的传播者的社会职责,为的教育事业贡献大的能量!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6.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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